青海新聞網·江源新聞客戶端訊(記者 陳郁 報道)7月24日,記者從《青海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》相關情況新聞發(fā)布會上了解到,新修訂的《青海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》將于8月1日正式施行,這是該條例自2012年實施后的首次重大修訂,標志著我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入法治化新階段。
據青海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錦花介紹,此次修訂歷時數(shù)月,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牽頭,多部門深入調研、廣泛征求意見,結合青海實際聚焦未成年人保護新問題,形成共九章五十七條的新規(guī),以“家庭、學校、社會、網絡、政府、司法”六大保護為主線,構建起全方位保護體系。
條例強化家庭監(jiān)護責任,明確監(jiān)護人需關注未成年人身心與情感需求;學校須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,建立心理輔導室和欺凌防控機制,執(zhí)行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制度,嚴防侵害行為。在社會保護方面,條例明確學校周邊200米內禁設網吧等不適宜場所,100米內禁售煙酒彩票,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。同時確立強制報告制度,要求相關單位及個人發(fā)現(xiàn)未成年人受侵害立即上報。新增的“網絡保護”章節(jié),明確網信部門統(tǒng)籌職責,要求監(jiān)護人、學校引導未成年人科學用網,網絡服務提供者落實實名制和內容審核,防范不良信息與沉迷問題。
條例還明確各方責任,政府部門健全聯(lián)動機制,民政、公檢法司等各司其職,對違法行為設定法律責任。新規(guī)的施行將為青海未成年人筑牢保護屏障,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守護的良好氛圍。